事故经过
2018年7月3日上午,株洲市某建材公司因50立方米搅拌罐的电机出现故障,公司生产部安排钳工何某前去更换,同时安排叉车司机邓某将新电机叉运到50立方米搅拌罐处。
邓某将叉车停在搅拌罐旁边等待运回更换下来的故障电机,这时邓某接到别的工作离开现场,但没有拔下叉车钥匙。
10:20左右铲车工孟某驾驶铲车经过搅拌罐去灰场铲灰,钳工何某发现发现叉车停在搅拌罐旁铲车过不了,就擅自爬上叉车想将其移开。
因其从未开过叉车,在将叉车往后移动过程中,在离搅拌罐5-6米远的地方叉车发生了侧翻,何某甩落到地上后被叉车顶横梁砸中后背。何某因伤势过重,经抢救无效死亡。
事故原因
直接原因:
【1】无证驾驶:
叉车不是你想开,随便就能开的。驾驶叉车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,通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考核,取得特种操作证,并经公司同意后方能驾驶,严禁无证操作。
钳工何某自身的安全意识淡薄,没有把安全当回事,没有正视自己的生命,从未开过叉车的他竟然私自开动叉车,且未系安全带,导致叉车发生侧翻时,何某被甩落到地上后被叉车顶横梁砸中后背。
👆为了您的安全:操作机动叉车必须佩戴安全帽、穿劳保鞋、系安全带
无知者无畏的何某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。
【2】离车未拔钥匙:
叉车司机邓某接到其他工作任务需要离开,按照叉车安全操作规程,司机离开叉车前必须卸下货物或降下货叉架,发动机熄火,拔下钥匙带走,以免其他人员开动叉车发生车辆伤害事故。
显然司机邓某对现场叉车作业风险辨识不够,即便他是持证驾驶的司机。
我的安全我负责,他人的安全我有责。这个事故案例中,钳工何某并未对自身安全负责,叉车司机邓某也为对他人的安全尽到自己的责任。
间接原因:
该建材公司虽然对特种设备特别是叉车、天车等岗位安全技术操作有明确的规定,对无证上岗或未经允许操作设备有严格的考核制度;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。但并未让员工入脑入心,落实在行动之中。
该建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,公司在作业现场未安排相关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护;叉车安全防护设施缺失,这些都是事故发生的重要间接原因。
2025-04-07 1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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